经富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富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目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木央镇FN-2022-29-1号宗地总面积: 147平方米宗地坐落: 富宁县木央镇出让年限: 7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5.9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限高(米): 次要用处: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土地用处明细 用处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47 十五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15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5301922BA0264起始价: 73.5万元加价幅度: 0.2万元
宗地编号: 木央镇FN-2022-29-2号宗地总面积: 133平方米宗地坐落: 富宁县木央镇出让年限: 7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5.9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限高(米): 次要用处: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土地用处明细 用处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33 十五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12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5301922BA0264起始价: 55.6万元加价幅度: 0.2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该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准绳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材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1月31日 至 2023年02月20日 到 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富宁县政务中心四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1月31日 至 2023年02月20日 到 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富宁县政务中心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20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2月20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历。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2月21日10时00分 在 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富宁县政务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富宁县政务中心四楼
联 系 人:杨敏
联系电话:0876-6399788
开户单位:富宁县公共资源买卖中心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无限公司文山富宁支行
银行帐号:86002101000017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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