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准“网络水军”的“七寸” 公安机关加强网络安全监管严打整治突出犯罪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勾结平台内部审核人员,里应外合开展“有偿删帖”,涉案金额超500万元……1月12日凌晨,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公安机关组织60余名警力,分赴两地开展集中抓捕,成功将一个“层层分包、职业删帖”的“网络水军”犯罪团伙一举端掉。
经查,犯罪嫌疑人殷某健雇佣多人,通过社交软件发布“有偿删帖”“危机公关”等小广告。“生意”上门后,殷某健便联系某知名网络平台内部审核人员庞某海等人,对目标帖文进行“有偿删除”,收到的“公关费”双方按比例分成。经过缜密侦查,警方理清了该团伙的“业务操作流程”,时机成熟后,将殷某健、庞某海等9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加强网络安全监管,维护网民合法权益,营建清朗网络空间,不断是全国公安机关努力的方向。
2022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狠抓网络安全监管,严打整治突出犯罪,与有关主管部门密切协作配合,持续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侦办相关案件550余起,关闭相关账号530余万个,关停非法网站530余个,清理网上违法无害信息56.4万余条,无效维护了网络空间次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专项整治
“面对虚拟网络的负面‘声音’时,该当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本身合法权益,必要时该当报警,而不是靠花钱来找歪门邪道‘摆平’……”春节期间,临汾铁路公安处网安部门深入辖区10余处铁路内部单位,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辟谣引流、恶意评论、刷量控评、有偿删帖4类常见“网络水军”违法犯罪发起集群战役,无效净化了网络环境。
2022年来,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托“净网2022”专项举动,通过加强网上公开巡查执法、开展互联网安全监管、指点监督网络安全保护、打击整治“网络水军”等一系列无力措施,规范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全国公安机关持续深入开展“网络水军”专项打击整治,广辟线索来源,发起多个集群战役,构成无力震慑;自动联合有关主管部门开展依法查处,对违法违规的“网络水军”公司和人员予以处罚,进一步挤压“网络水军”活动空间。
数据显示,过去一年,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紧盯大量发布虚假信息的网络账号,深挖彻查幕后制造运营团伙,共侦办“网络水军”辟谣引流相关案件110起;深查长期提供有偿删帖服务的公司和团伙,共侦办“网络水军”有偿删帖相关案件70余起;深挖各类假冒媒体网站和自媒体账号背后的敲诈勒索犯罪团伙,共侦办“网络水军”舆情敲诈相关案件110余起。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和直播平台的快速衰亡,一些不法分子运营大量账号故意编造虚假信息“造热点”“蹭热点”,借此吸引眼球、收割流量、牟取利益,严重危害网络生态。
刘某某编造虚假信息“养号引流”案是公安部近日发布的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10起典型案例中的一起。
该案售。刘某某通过“辟谣引流”先后运营账号30个,恶意编造并发布虚假视频信息79个,累计播放量3153万次、点赞量137万次,吸引粉丝42万名,通过出售账号获利3.8万元。目前,刘某某已被属地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年来,以“口碑营销”“舆情优化”“负面压制”“抽象维护”等名义提供有偿删帖服务的“网络水军”大量繁殖。不法分子通过批量反复赞扬、伙同网站内部工作人员后台操作、反复联系发帖人骚扰利诱、发布正面信息“下沉”“压制”、黑客攻击等多种手法,为各类企业和个人删除网上负面信息,破坏网络生态,严重扰乱市场经济次序。
在某公司提供有偿删除负面信息服务案中,浙江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杨某某团伙注册成立某文化公司,搭建集“需求、接单、删帖”为一体的有偿删帖公用平台App,以舆情监测、负面压制为名实施有偿删帖犯罪活动,通过招募雇佣“网络水军”向网站赞扬、举报、替换等方式,下沉、删除目标帖文牟取经济利益,共完成删帖业务3.9万余次,总涉案金额800余万元。目前,杨某某等3人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水军”活动涉嫌非法运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买卖、诈骗等犯罪,不惜以牺牲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网络传播次序为代价,获取不当利益。
朱巍认为,互联网平台也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电商、自媒体、文娱等领域要加强行业赞扬举报机制,持续保持对“网络水军”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加强与有关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综合整治,坚决维护网络空间次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紧盯重点行业平台
近年来,网民对特定信息的转发、评论、点赞数量,已逐步成为公众衡量认可度的重要目标。于是,一些企业和个人为追求流量,购买“网络水军”有偿刷量炒作服务,繁殖刷量控评乱象。
过去一年,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紧盯重点行业和平台,共侦办“网络水军”刷量控评相关案件250余起。
在某团伙发布虚假信息刷单控评案中,云南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某“网络水军”团伙陈某某等人搭建专门“刷单”平台,将20余家分平台售卖给姜某某、韦某某等人,由各分平台担任人组织开展“网络水军”有偿“刷单”活动,由某科技公司担任各分平台维护并从刷量订单量中抽取“维护费”,各地“刷手”通过接单完成“刷单”任务获取酬劳,各分平台从中获取佣金牟利。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打掉该团伙及其上下游作案窝点30个,扣押涉案电子设备300余部,涉及虚假买卖400余万单次、网店2.5万家、兼职“刷手”9万余人。
“过去,这一领域的违法犯罪更多表现在通过伪造技术捏造虚假信息。如今,犯罪分子更多以剪辑截取等方式,歪曲本来现实样貌。随着网络环境的发展变化,这一犯罪方式也发生了变化。”朱巍表示,对“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的管理,不能是仅对涉案账号的管理,还要对其背后的公司组织、资金来源等进行深入管理,雇佣、从事、参与“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企业和人员必将遭到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