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光绪年间,有一天,眉县县府门前的空场上锣声阵阵,一只二尺高的小猴身着红布衣,头顶红布帽,爬杆、跳圈、翻跟头,荡秋干,引得众人连连喝彩。耍了一阵,锣声猛停,那猴儿取下红布帽绕着场子跑,见着老者附头,遇着青壮作揖,一时间大把大把的铜钱扔进场子里。
耍猴的两个人这时喜眉笑眼。这两个人,敲锣的叫张二,四尺矮个儿,河南人氏。那呼喊的叫刘三,七尺大汉,山西人氏。两人在眉县城一连热闹了几天。这一天后半响,两人收拾了摊子,出西城门到乡里耍闹去了。谁也没想到,第二天天大亮的时候,眉县县府门前却跪着一只猴,两个差人赶也赶不走,打又打不跑,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一白发老人盯着猴儿看了一阵,说道∶"这不是昨天在县城耍把戏的那只猴儿吗?怎样只见猴儿不见主人?"那猴儿听了这话,从地上站起来对着老人眼泪汪汪,众人更觉惊奇。猴儿前爪抱在胸前,像是对人们躬腰施礼,不住地大声啼叫,县府前挤满了人,几个看热闹的差人见此情景,慌忙跑进府内报告知县。时间不大知县出来了。那猴儿一见。啼声更悲,两腿一屈跪在地上。知县见此情景。就有几分吃惊,在他为官的十几年里,从未碰见过这种怪事,不由得思索起来。那老人见知县为难,便对猴儿说道;"你若有冤要伸,可对大人点头三下。"那猴儿果真连点三下头,泪如泉涌。众人齐声对知县说∶"大人,怪事必有难解之迷,望大人派两个差人随猴儿一同查看,说不定会有个水落石出。"
到晌午,两个差人押着一个人匆匆回来,那猴儿背驮一只青布包袱,紧紧跟随。差人回禀知县说,那猴儿领他们出了西城门,行走不远,就见一人背着包袱在路旁探头探脑,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猴儿见了,几步蹿去抱住那人的腿尖声啼叫,两个差人便把这人带到县府。
两差人说罢,那人连连喊冤。知县一时为难,想了想,传令堂下,让乳个刚才围观的人进堂对证。众人来到堂上,一眼便认出,此人正是那耍猴的河南客的帮手刘三。知县令人解开那青布包袱,只见里面都是值钱的东西。知县立刻吩咐棍棒侍候!那刘三只听衙役一声吼,不等动刑,便连连喊道∶"饶命!我招!"接着便把昨夜谋财害命的事照实交待出来。
原来,这刘三见在眉县收入不错,心起歹意,想把猴子一人独占,大把地捞钱。当夜歇在城外一个小村里,他把张二骗到一口古井边,趁其不备把他推了进去。没想到这一切都让猴子看见了。等他清醒过来时,猴子已不知去向。他四处寻找猴子,正好撞在差人手里。
知县派人从古井里捞出被害的张二,查明证据,判刘三斩刑,写下公文,连夜上报省府 。刘三图财害命所得的全部钱财一律没收,买棺板,置墓地,将张二葬在被害的那口古井旁。
下葬的那一天,猴儿跟随众人来到墓地,悲声啼叫,乱碰乱撞,死在了张二的棺材旁边。人们无不心酸落泪,便把猴儿埋在它主人的旁边,立下一块小石碑,上写"义猴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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