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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复旦高材生,官至副部级!铁腕治“药”,后因贪腐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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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前言

郑筱萸1944年出生于福建省福州市,1968年从著名高校复旦大学毕业,读的是生物系动物及人体生理专业。

毕业后的郑筱萸被分配到杭州第一制药厂做技术员,一干就是10年。1979年3月,郑筱萸开始走上了厂领导的岗位,担任了杭州民生制药厂安全环保科副科长。

之后,郑筱萸的职务不断升迁,至1991年2月离开民生制药厂时,他已经是该厂的一把手了(厂长兼党委书记)。

离开制药厂后,郑筱萸一脚踏入政界,步入仕途。1994年之前,他先后担任浙江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主席党组书记等职务。

郑筱萸的仕途之路比较顺遂,一路不断升迁,从1994年4月至1998年3月,他出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官至副部级。

研究制药技术的习惯。

民生制药在他的带领下,克服重重困难,利润年年创出新高,凭仗着出色的业绩,他本人曾荣获“全国医疗行业优秀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1998年的国家机构改革中,成立了直属于国务院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郑筱萸出任第一任局长,2003年,该局易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筱萸继续担任局长,不断到2005年,年满60岁的筱萸被免去国家药监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但仍然担任中国科协旗下的中国药学会理事长的职务。

2005年11月,广州天之娇药物开发无限公司总裁张平东窗事发,他交代的一长串受贿者名单中,有两个人赫然在列:曹文庄、郑筱萸。

曹文庄是原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是郑筱萸的得力干将,并且曾是郑筱萸的秘书,长期把持着关键性药品的审批权,曹文庄落网后,为了立功,检举多起与郑筱萸有关的受贿案件。

随着调查的深入,背后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现实真相浮出水面,郑筱萸的滔天罪行也随之大白于天下,当郑筱萸听到本人被判处死刑后,竟然感到十分震惊,他在遗书《悔恨的遗书》中写道:

“当一审判处我死刑时,我的第一反应是震惊,不是一般的震惊!我是部级官员哇,我没有直接杀过人呐!我的第二反应是不服!我认为量刑过重。”

那么,郑筱萸到底死得冤不冤呢?

草菅人命,其罪当诛

1998年,郑筱萸上任伊始,就开始了“新官上任三把火”。他烧得最旺的“两把火”就是“大力推行药品标准地标转国标举动”和“GMP认证改革”。

大力推行药品标准地标转国标举动本来是一件利民举动,但是将地方审批权上移集中,也形成药监部门部分官员与某些企业进行批文批发买卖的腐败问题。

虽然争议很多,但是郑筱萸铁腕推行,为此还专门成立了处理中成药地方标准的办公室,2000年开始在全国开展力度空前的地方标准药品专项整治。

在地标升国标的过程中,由于药监局审批权愈加强大,众多企业为了取得一个批文,就要展开激烈竞争,一些不法企业为了获得先机,获取巨额李润,他们认为拿到批文最便捷的方式就是受贿

吉林一家药企为了获得全国各省市所有上报的药质量量标准和生产工艺,向国家药典委员会副秘书长王国荣受贿800万元。

药监局审批权大大加强后,在2004年一年审批的新药就高达10009种,日均审批29种,讽刺的是,这些药品中大多数还是郑筱萸刚上任时要求严格控制的仿制药。

为什么郑筱萸会本人本人的脸呢?一个重要的缘由就是拥有强大的审批权后,不法企业有了寻租空间,批给谁不批给谁取决于曹文庄、郑筱萸的一句话,他们面对金钱引诱,开始贪腐了。郑筱萸在担任重要领导岗位后,通过本人及妻儿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高达649.1758万元。

1998年之前,我国实行的GMP认证制度与其他国家一样都是实行企业自愿认证。郑筱萸上任后,铁腕推行强制认证,未进行认证的一律不准进行药品生产。

通过推行GMP认证,虽然大大提高了国内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水平,进而也提高了药质量量,但是也加重了企业的生产运营成本,推高了药价。

不少不具备GMP认证条件的企业为了能够继续运营,不得不挖空心思进行受贿受贿收入就算在药价上。收了别人的钱,郑筱萸等人丧失底线,带头开启贪腐,一连串关键岗位官员纷纷在“糖衣炮弹”攻击下败下阵,最终“药监局腐败窝案”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也给老百姓的生命带来严轻伤害。

2001年到2003年,擅自降低审批药品的标准,其后被揭发部分药厂虚报药品材料,其中六种是假药。2006年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无限公司(齐二药)亮菌甲素注射液事件(详见“二甘醇”条目),以及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无限公司“欣弗”注射液事件,导致十人死亡,多名病人出现肾功能衰竭。

郑筱萸在任期内烧得最旺的二把火,不断饱受争议,诟病不断。然而,郑筱萸不断坚持推行,使用铁腕手段推进,名义上是为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实际上则是为了方便本人进行权钱买卖

在他的任期内,大量假药、劣质药以所谓的“新药”高价上市,大量老百姓因而深受其害,甚至落得个人财两空的凄惨结局。

郑筱萸的渎职失职已经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监管的正常工作次序,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形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地方相关领导的批示下,郑筱萸2006年被双规,2007年5月16日,郑筱萸被判处死刑。郑筱萸听到本人被判处死刑,震惊之余,当庭表示上诉。

然而,郑筱萸的行为已经惹得天怒人怨,激起公愤,谁也救不了他,6月22日,二审维持一审判决。为此,郑筱萸心中还颇有些愤愤不平,他在《悔恨的遗书》中写道:

“说句心里话,我即便

2007年7月10日上午,郑筱萸在北京被执行死刑!郑筱萸至死都没有反思本人为何没有守住初心,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准绳和底线,他死不足辜。

结语

“我现在最初悔的是不该从政。我1968年从复旦大学生物系毕业,我应该一直搞业务。如果我不断搞业务的话,毫无疑问我现在早已经是教授了,我会照样生活得很好,我也就不会落得今天这样一个结局。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绝不从政了!”——郑筱萸《悔恨的遗书》

郑筱萸悔恨的不是没有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而是选错了路,真是让人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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