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素书》体会
图片来自网络
“牧人以德者集,绳人以刑者散”语出《素书•遵义章第五》中。【牧】本义指放养牲口,引申指放牧的场地、郊外。牧在古代还有统治、管理的意思。古代的牧民指统治民众。【绳】同本义,绳子。引申为原则;法度 。
“牧人以德者集,绳人以刑者散”这段话通俗地说就是,依靠道德来教化管理百姓,则百姓就会聚集在四周;若以刑法来统治约束百姓,则百姓就离散了。
宋朝张商英居士注曰:刑者,原于道德之意,而恕在其中;是以先王以刑辅德,而非公用刑者也。故曰:“救人以德则集,绳之以刑则散也。”
清朝王氏注曰:“教以德义,能安于众;齐以刑罚,必散其民。若将礼、义、廉、耻,化以孝、悌、忠、信,使民自然归集。官无公正之心,吏行贪饕;侥幸户役,频繁聚敛百姓;不行仁道,专以严刑,必然逃散。”
古人云:“得民心者得天下”。要想使百姓真心服从,必须以德行来教化,如此才能积聚人心,使百姓团结在一起;单凭严苛的刑法来束缚民众,最终只能是人心涣散,离心离德,各行其事。
“牧人以德”就是把“夫道、德、仁、义、礼五为一体也”这句开篇之语贯彻落实于民众之中,提高民众的道德素质,加强民众的仁爱精神,加强遵义的盲目性,懂得守礼的必要。从而把民众集中在当权者的四周,以完成预定的事业。
“绳人以刑”虽是历朝历代统治者管理社会所必需,但不是独一。尤其是丧失人性的酷刑、牵连九族的法制等,既给社会形成了不公,也给民众形成了恐惧,致使人们流离失所,被迫起义,或无法叛逆投敌。这些因行刑过度形成的后果,时辰提示统治者莫失民意。
当今社会,是追求民主、平等、自在、公正的社会,如何处理好以德治国,以法治国二者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若是单凭“德治”,恐怕会致使“丧德者”无法约束;若是单凭“法治”,恐怕重蹈“绳人以刑者散”的覆辙。
德治与法治结合才是当今社会无效的管理体系。只要把德治与法治无机结合,才能构成良好的社会次序。
要使民众恪守公共次序,首先必须体现大多数民众的意志。一方面是人们在长期社会实践交往中逐渐构成的,并得到社会认可的,商定俗成的规矩,包括道德的,文化传统的,观念信仰的、风俗习惯的等等。这方面大多体现出人们道德层次的内容。
另一方面是由国家和地方制定并颁布的,具有约束力的成文规则,包括法律法规、各种制度、赏惩措施、操作程序及规则等等。这方面大多体现出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管理意识。
在国家和社会的管理中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任何一个社会的管理都不可忽视这两个方面。
德治只对恪守道德的人起作用,如果一些人突破了道德底线,给个人、集体或国家形成了损失,这就需要法律制度来惩治和约束。因而,需要恪守的道德规范就必须以正式的制度和法律的方式加以确定,使其具有约束性和强制力。
法治是对那些不恪守法律的不安定分子,给予相应的惩罚和管制。目的是使这些不安定分子重新回到正确的轨道,使不良行为为转变为良好行为。
良好社会次序的构成和建立,是一个复杂的、持久的系统工程,要靠道德规范,更需要法律规章,必须综合运用各种方式,也需要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努力,树立起民众的文明行为和道德意识,使社会构成公平、公正、平等、仁爱的良好风气。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