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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费”咋成干部“吃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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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靖江市纪检干部在向农户核查青苗补助费发放情况。唐尧摄

日前,江苏省靖江市纪委发出通报,该市新桥镇文东村部分村干部虚构青苗补助费套取现金,违规用于领取款待费并购买香烟,多人遭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上半年,靖江市委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在检查过程中,市纪委督查人员陈小东发现新桥镇文东村台账中有一些不寻常的地方:2014年同一批的青苗补助发放记账凭证中,有一户农户领取了两次补助费用。

偿费用就是青苗补助费。这名领取了两次青苗补助费的农户叫陈习芳,凭证记载,她家在复垦时移除了两次树木,第一次移除大树9棵,补助900元,第二次移除大树20棵小树20棵,补助2400元。

虽然沈义祥作出了看似合理的解释,但陈小东等人认真对比陈习芳两次签字笔迹后,发现字迹有所不同。

“事情远没有沈义祥说得那么简单。”陈小东在查账过程中多留了个心眼,到村里走访前,他把这一批领取青苗补助费的村民姓名都记下来。调查人员首先来到陈习芳家中,询问当年复垦时家里移除了多少树木。但是因为时隔数年,她也记得不是特别清楚,印象中只领取了一次青苗补助费。而她的一名邻居也回忆,陈习芳家应该没有栽种那么多棵大树。

很明显,记账凭证中陈习芳所领取的青苗补助费存有猫腻。调查人员并没有焦急前去再次询问沈义祥,经过细心比对分析,大家都认为,既然陈习芳领取青苗补助费有问题,那么其他村民能否也存在类似的情况?于是,调查人员决定扩大调查范围,将与陈习芳同一批领取青苗补助费的农户都走访了一遍,果然,于士章、于春保两户承认,他们并没有领取到所谓的那笔青苗补助费。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沈义祥向调查人员坦白了现实真相。陈习芳家的第二笔青苗补助费确实属于虚构,于士章、于春保两户的青苗补助费是编造的,套取的费用全部用于报支村里的款待费。

原来,地方八项规定出台后,文东村开始逐渐规范村里的款待费报支。但2013年至2014年期间,村里依旧发生了一部分款待费和烟酒费用,且数额比较大,没法全部通过账面报支。沈义祥将几名村干部召集起来商量怎样处理账的钱套出来用于填补违规款待费用和烟酒费用。

一年间,文东村先后三次通过虚构青苗补助费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18050元。目前,文东村原党总支书记沈义祥等6人均遭到党纪处分。

“文东村次要担任人主体责任失位,在关键处带错头、领错路,起了反作用;班子成员共同违纪,相互监督的职责缺位,放任问题发生,形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靖江市纪委监委次要担任人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是基层违纪问题的高发领域。当前,靖江市正在大力开展“三资”管理创新,通过制度化、公开化、信息化改革,推动“三资”管理规则更明确、监管更严格,为推动全市农村基层政治生态不断向好提供基础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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