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代言人的由来 品牌代言人的由来已久,只是在最后并未称之为品牌代言人,而是将其做的广告称为“名人广告”。早在20世纪初,品牌代言人的概念就在国外流传,使用于多个产业。
而在我国,最早出现的名人广告,是在20世纪90年代,而服装品牌代言人的衰亡才四、五年时间。据材料显示:最早聘请服装代言人的是温州的服装品牌——报喜鸟。因为是先行者,所以企业品牌知名度飞速提升,带动了产品的销售和企业的发展。至此,许多服装企业纷纷开始聘请服装代言人。服装代言人的概念也由此广为留传。
所谓品牌抽象代言人,是品牌战略者们聘请或塑造的,能让人们通过对其知名度、职业、抽象、个性、品行的联想,产生对某种品牌美好印象的人。“现代营销之父”菲利普·科特勒就曾非常直白地指点商业人士,“如果你的企业没有一个非常强无力的创新,就可以找一个代言人,比如乔丹。如果人们看到一个有名的脸,客户会很快认识这个产品。”
品牌抽象代言人既是一种传播信源,同时又被当成一种传播信息。他首先是营销传播者,以一个可信度、喜爱度或专业性较高的传播者面目出现在消费者面前。他是靠“参与”这种举动本身作用于消费者的,而公众抽象和名气只是保证其能够扮演这一角色的条件。如果仅仅只是扮演传播者角色,则次要考虑其名气,至于名气与产品、品牌抽象之间的内在联系,则在其次。
品牌抽象代言人已经成为企业打造品牌的一个的惯用手法。从1996年报喜鸟成功携手任达华以后,许多公司都开始聘请品牌抽象代言人,有统计数据表明,中国服装市场上的几千个服装品牌,大概有几百个品牌抽象代言人。用名人做服装品牌代言人可以借名人之名建立品牌的知名度,通过名人的表现使品牌与名人之间建立起积极而美好的联想,且名人更能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更能引起人们的关注。信息经济是留意力经济,不被留意一切为零。名人最大的作用就是引起留意,博得眼球。同时,可以把名人的人格抽象投射到品牌中,使品牌更有立体感和人格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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