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拖欠的工资。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了可以向劳动监察赞扬
【劳务关系的如何处理】
劳务关系的主体没有劳动关系那么多的限制,劳动者与老板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没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老板按照双方的商定,领取劳动报酬。两者之间的随意性很低,法律也没有更多的强制性干涉。
当双方之间出现争议时,适用《民法典》、《合同法》等民商事法律来调整。所以劳务关系的,遇到老板拖欠工领取拖欠的工资。
如果双方之间有书面的合同,那就比较简单,合同就是无效发放工资的转账记录、拖欠工资的欠条等等。只要
【劳动关系的如何处理】
劳动关系就比较明确了。必须存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而且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强制性的规定。劳动者除了提供劳动,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用人单位不只要为劳动者领取工资,还要提供缴纳社保、职业培训、劳动保护等义务。尤其在工资待遇上,不只要同工同酬,还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劳动关系的,老板拖欠工资,劳动者除了可以向劳动监察赞扬预备相应的证据材料,比如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的具体现实、老板或公司的信息等等。
如果是没有劳动合同的,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现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可以提供的证据有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工作记录、聊天记录、同事证言等等。而且不只可以要求领取拖欠的工资,还可以辞职并且要求领取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该当以货币方式按月领取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领取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领取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领取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领取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领取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劳动法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