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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离婚讲究的“七出三不去”指的是什么?男权社会的封建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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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自古以来,婚姻都是维系人类社会感情的重要方式,婚姻圆满自是双方皆喜欢,但婚姻破裂很多时候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离婚在如今是较为常见的,但在男女地位严重不对等的古代,离婚往往是男方占据自动权。

古代的离婚方式中,有一种称为出妻,又被称为“七出”,指的是丈夫合法抛弃妻子的七种理由,也就是丈夫单方面的提出离婚,只需符合起个条件中的一种,一般都会判定解除婚姻关系,相对应的,也有三种不能抛弃妻子的理由,又被称为“三不去”。

七出三不去具体内容

早在西汉时期的《大戴礼记》中,就有对七出的详细讲解,当时的七出次要被称为七去:

不孝:次要指得是不孝敬公婆,在传统礼法中,忠孝的传统观念深入人心,女子出嫁后,丈夫的父母在一定程度上是要比本人的亲生父母更为重要,所以如果对公婆不孝敬,不能照顾好公婆,或者说不能对公婆做到言听计从,就很有可能触发七出的规定,但实际上,这也是古代民主制度的一种表现方式而已。

比如《孔雀东南飞》中,焦仲卿与刘兰芝的感情非常好,但焦母却不断不待见儿媳,“谓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 ,导致两人共赴黄泉,酿成悲剧。

无子:指妻子不能生育,在古代,延续香火是婚姻的附加功能之主,甚至某些宗族直接认为婚姻“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 一旦女子无法生育,对于家族来说,便得到了传递香火的作用,女子沦为传宗接代的附属品, 封建思想的枷锁,由此可见。

淫佚:次要指妻子生活浪荡,当然,符合七出的条件是:妻子与丈夫之外的男性发生不当关系,在古代的贞洁观念中,女子出嫁后应“从一而终”,即便是包办婚姻,不符合本人的择偶观念,也只能被迫接受,所谓真爱,成为一种可望不可即的期盼。即便如孟子一般的圣人,也难以逃避这一俗礼,孟子就因见到妻子大白天衣衫不整,产生了怀疑,进而休妻。

妒忌:指丈夫纳妾后,妻子凶悍妒忌,不愿与妾侍敌对共处,扰乱家庭和睦现实上,们这条依然是古代“夫为妻纲”思想的外延之一,但这条可与上述无子一条相结合,虽然古代社会纳妾是习以为常的事情,但确实有不少是因为无子嗣,才纳妾用以传宗接代的,古代设置此条法例,就是认为妻子的妒忌,会不利于家族的延续。

多言:次要指妻子爱搬弄是非,喜欢说别人闲话,因为在古代,宗族关系是较为重要的,而妻子往往被视为外人,如果口无遮拦,肆无忌惮的闲话,会被认为有挑拨宗族关系的嫌疑,即“离亲”,因而,一旦有这样的妇人,是可以进行休妻的,而且宗族内成员多数也不会加以干涉。

次要指得是私自窃取丈夫家的财产,在古代,女性的地位较为低下,女子嫁入夫家之后,就得到了支配财产的权利,甚至连陪嫁的嫁妆,都属于夫家财产,如果私自动用,便是损害了家族的全体利益,违反了封建礼教,可以出妻。

恶疾,指的是妻子患了较为严重的疾病,但如果妻子患病便可休妻,大违伦理道德,所以疾病是需要到一定的程度,据考证,是指如果妻子患病,而无法共同祭祀祖先的话,便可休妻,否则有违“传家事、承祭祀” 的宗族职责,但此条无疑是封建糟粕。

七出三不去的发展历史

早在东周时期,所谓的七出已经初具雏形,但在当时也只是一种礼制上的宣扬和倡导,并没有构成具体的规章制度,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也没有那么大。

比如七出中的“无子,则去”,即没有后代的情况下,丈夫是可以休妻的,但是在东周时期,因为没有后代而离婚的情况,并不多见,可能也与古代的婚姻制度有关。古人允许一妻多妾,即便正妻无法生育,也可以通过纳妾的方式来延续香火。比如《左传》载:

晋显公先娶妻贾,婚后贾不能生子,显公又娶妻齐姜,后齐姜生一子一女

到了唐朝,朝廷以律法的方式,正式将“七出三不去”定位婚姻方面较为权威的条例之一。

在汉书中有所记载:

“陈臣之里妇,与里之褚母相善也,里妇夜亡肉。姑以为盗,怒而逐之。”

从中可以看出,七出三不去已成为汉朝的重要离婚法律所在。在唐朝时期,七出三不去已经被写入了《唐律疏议》,所以从此时开始,七出三不去作为一种法律规范,对社会起着强烈的规范作用,这也是是七出三不去制度的一次重要进步 。

但是在《唐律疏议》中,当时的人们在其中进行了补充:虽然有三不去的理由,仍然可以休妻;但是如果妻子犯有三不去的条令,丈夫就要被杖罚一百。

其次,汉代虽有七出的规定解释,却没有严格的程序保障,所以唐朝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对七出三不去进行了一个完善,一定程度上从法律的角度上保护了女性不被丈夫所抛弃,这是中华民族文明的一大进步。

七出三不去的影响

其实七出三不去的制度,实际上是违反了当时的“事宗庙”和“继后世”的宗教理念,因为离婚不能保证传宗接代、保证本人家族的血缘永远延续下去。所以在当时,在七出三不去制度下,男子不得随意休妻,而女子也不能在婚姻里面产生背叛男子的行为。

七出三不去准绳是中国古代合法的休妻条件,并以成文法的方式保存了下来。其中的三不去准绳虽然只是为了巩固儒家礼仪所提倡的仁爱社会,站在了礼的高点上,但是还是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限制男子的行为,保护女子的一些权益。但七出三不去的准绳,没有一项是和夫妻感情相关,而婚姻的核心还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就从侧面反应了古代结婚的前提不是以两者之间的感情为前提。

《易·系辞》:“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

从婚姻的准绳看:古代婚姻必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七出次要是为了调查女子的婚姻关系,虽然七出三不去是在保护妇女不被随意抛弃。但是也是变相的强制约束了妻子的行为。一旦妻子没有达到其中的一项要求,就会面临离婚的危险。

如果细心想想,七出三不去的每条内容都是为了维护丈夫的权益。那如果面对丈夫的恶行,不断就只能够容忍,所以七出三不去制度只是为了维护丈夫家的血缘、香火等方面,对女子来说弊大于利,是维护男尊女卑的等级制度的一个婚姻准绳

结语

现如今,在一段婚姻中,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早已被抛弃。女性思想的解放、对娶妻嫁人思想的淡化,导致晚婚晚育的现象在我国渐渐趋向平常。

七出三不去制度虽然是中国古代社会上封建的离婚准绳,但是它无效地维护了婚姻家庭的稳定跟社会的和谐。所以在当今社会仍然有很多值得自创的地方。

再加上如今的婚姻乱象,七出三不去制度的现代意义就更为重要了。虽然七出三不去制度不能够被当今社会完全所适用,但是我们能通过合理的吸收和自创,使古人的智慧更好的服务于当今这个社会。

参考文献

《易·系辞》

《诗经》

《唐律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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