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看小,七岁看老”是中国民间流传的一种陈旧说法,意思是指从孩子3~7岁的行为表现和待人处事态度中可以预示他们以后的个性特点,这个时期构成的个性就是成人个性的雏形。
现代心理学认为个性构成的萌芽期是在3周岁以前,一个人性情的核心成分是在3~6岁这个年龄阶段构成,如果以后没有特殊的变故或有目的性的教育,个性基本上不会发生太大的改变。
有人曾问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他在哪所大学或实验室里学到的知识最重要,他回答:“我是在幼儿园里学到了不是本人的东西不要拿,东西用过之后要放划一,把苹果分一半给小伙伴,午饭后要休息等,这对我一生的影响最重要”。
1980年英国精神病学家卡斯比对1000名3岁儿童的行为特点进行了测试,2003年当这些孩子26岁时再次测试,发现当年被认为“充满自信”的孩子成人后依然开朗、坚强、果断;当年被认为“沉默寡言”者长大后要比一般人更倾向于隐瞒本人的感情,不情愿去影响他人,不敢从事任何可能导致本人受伤的事情;当年被归为“良好顺应”的人后来依然自信、自制、情绪稳定;当年被归为“如坐针毡”者,成年后更易于对小事情做出过度反应,容易苦恼和愤怒,心胸狭窄,容易紧张和产生对抗情绪。儿时表现为“自我约束”的人长大后仍然一样,表现出胆怯、过度保护与过度控制本人的行为。
从以上的证据也说明,孩子在学龄前期,性情就基本定型了。那么,怎样给孩子的个性定型,定什么样的型,这就是父母的任务,父母教育孩子的目标之一。定的型应该是健康人格。一个人的性情是气质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每个人的气质在出生之后就已经构成了,一般是没办法改变的。但是环境是可以变化的,孩子成长的次要环境是家庭环境,而其中最重要的又是父母的教育方式。所以塑造孩子良好个性质量要从父母的教育做起。
(1)父母要接纳孩子的气质特点。孩子的气质特点各不相同,有的孩子活泼开朗,有的性情内向;有的情绪稳定乐观,有的喜欢哭闹不稳定;有的顺应能力强而灵活,有的刻板而顺应力差;有的生活有规律,有的生活缺乏节律性、芜杂无章;有的安静专注,有的好动不安。这些差异在出生后都已经表现出来了。根据这些表现可以将孩子的气质分为抚养困难型、抚养容易型、发动缓慢型三种基本类型。这些气质特点没有好坏之分,孩子难带不是他们不听话,是他们的气质不同而已。
(2)我们要根据孩子的气质特征,采取不同的养育方式教育和管理儿童。临床儿童心理学认为,一个人以后能否心理健康,决定于气质与环境之间能否协调。那些出现心理妨碍的儿童,许多是由于不协调所形成。所以,我们要采取符合孩子气质特点的方法教育孩子,因势利导,既顺应孩子的特点,又能够让孩子顺应不同环境。
(3)父母不要按照本人的模式去改变孩子的个性。我们要晓得对于孩子来说,什么可以改变,什么不能改变。气质成分中的生活节律与顺应性可以改变,而其他的气质特点很难改变。比如活动水平的高低、反应强度的强弱、极端的内向或外向性特质等是很难改变的。如果我们要去改变不可以改变的东西,会对孩子的发展形成伤害。
(4)孩子个性中的一些特质会妨碍他们的心理健康,我们要关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法来调整。比如过度的害羞胆怯,过度的情绪不稳定,明显的情绪控制问题,自决心低,以及退缩不合群等,这些特质会妨碍孩子的社会交往,给生活带来不快,还会影响孩子以后的健康成长。当然,处理这些情况时,一定是站在孩子的角度,本着协助孩子,促进其发展的出发点来协助孩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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