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案情回顾:
陈某和好友罗某等人,设置赌局,分工合作,先后两次诱惑两名庄家到民宅内参加赌博。第一次,陈某下注人民币16万余元,开奖后博得8万余元;第二次,陈某下注人民币20万余元。开奖后,陈某虽然输了,却不愿领取这笔款项,于是让事先预备好的多名“打手”手持棒球棒,将两名庄家哄走。因被害人报案,陈某等人被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陈某、罗某以非法占无为目的,诈骗公民财物,数额巨大,该当以诈骗罪追查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罗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该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上,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被告人罗某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辩护思路:
公诉机关指控犯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没有证据支撑,理由如下:
1.诈骗罪的基本特征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虚构现实采取欺诈隐瞒手段,本案中,陈某把被害人叫来赌钱,赌博现实是真实发生的,陈某在赌博过程中没有采取欺诈行为,相反,赌博完全靠运气和技术,陈某第一次赢了,但是第二次输了,足以说明其没有采取欺诈手段控制赌博结局。因而本案不应定性为诈骗,陈某的行为是赌博行为。
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意思就是非法财产不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不受法律保护。在本案中,陈某采取暴力手段把被害人赶走,不属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要挟的行为应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中所批复“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该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本案中,陈某等人的行为是赌博行为,没采取暴力、欺诈行为,暴力赶走被害人只是耍赖、不讲信誉的行为,但非法所得本来就不应受法律保护。
陈某及其同案人在对赌过程中没有采取出千等欺骗手段,实际上是赌输后赖账的行为。对其行为该当以赌博罪追查其刑事责任。对抗诉机关认为原审被告人设局聚赌不具有赌博罪特征的意见,经查,原审被告人及二参赌人的行为本质就是聚赌,就是通过体育彩票开奖结果进行赌博。被告人涉局,赢了得利,输了赖账。没有证据显示原审被告人有诈骗的行为,也未对参赌人形成要挟的行为应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该行为该当以赌博罪从重处罚。
法律问题可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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