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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情于法 春风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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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情于法 春风化雨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通过这次案件,我认识到了本身的错误,感激检察机关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以后会学门手艺,好好生活,请大家放心。”杨某某说。

近年来,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一直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对未成年犯罪案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政策。

2023年4月7日上午,新荣区人民检察院举行附条件不起诉期满宣告教育典礼典礼邀请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及社会工作人员参加。

融情于法

“守护、聚心、实效、创新,是我们未检工作的举动原则。”

杨某某等人涉嫌抢劫案,案发后,承办检察官多次走访、进行社会调查,对案卷材料进行深入研究,集合未检干警共同商议案情,综合杨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且取得被害人谅解,有悔罪表现,积极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等情形,根据法律规定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新荣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0月9日决定对杨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设定为期6个月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新荣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对其父母开展了家庭教育指点,发出了《督促监护令》,承办检察官与其家长及社会工作人员一同为杨某某制定了无效的帮教计划,采取定期思想交流、电话回访、提交汇报材料等多种方式对其跟进帮教。

春风化雨

教育涉罪未成年人需要多方合力,共同守护。新荣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大同市青少年心理促进会在考验期内对杨某某开展了一系列帮扶工作。在社会调查、涉罪未成年人帮扶矫治、心理评估、心理辅导以及未成年人家长亲职教育辅导等工作中,以温情教育感化未成年人。同时,家长也深刻认识到家庭监管的必要性以及构建和谐家庭氛围的重要性。

宣告会上,未检干警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从案件发生根源、沟通教育等方面对涉罪未成年人杨某某进行教育,告诫经过此案要吸取教训,要珍惜这次机会,踏踏实实做人,远离社会不良行为人,多交良友、善友,感恩父母,报答社会。

本次附条件不起诉期满宣告典礼的举行,是新荣区人民检察院对检察机关未检版本“枫桥经验”的积极探索与实践,以“认罪认罚从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为指点,以办案工作业务作为未成年人检察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切入点,将修复社会关系的时间节点提前至捕前诉前,最大限度地就地化解社会矛盾,在案件审结的同时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无机统一,全面提升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能力。

编 辑:白志鹏责 编:鹏 鹏监 审:妙 侠监 制:常 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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