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纪委省监委聘请的20名特约监察员,究竟是干啥的?
10月16日,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召开省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聘请王凯明等20人为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3年1月。
“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保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依法行使职权的现实需要,是依靠群众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无效载体。”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在会上表示。
夏红民勉励大家要当好监督员、参谋员、联络员、宣传员。他要求特约监察员要深刻把握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的严重意义,善于勇于担当作为,履行好职责使命,倍加珍惜荣誉,切实不负信任和重托。各派驻机构、委机关各内设部门和直属单位要用心用力用情为特约监察员履职尽责创造条件。
第一届特约监察员,都有哪些人?
贵州省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名单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王凯明、韦维(女)、石蓉(女)、卢云辉、许邵庭、杜小书(女)、李扬波、杨允仙(女)、时小千(女)、汪文学、汪李莉(女)、罗鸿翔、周晓卫、周跃、赵晶晶(女)、姜涛、龚宁飞、章友竞、彭龙、彭纪星(女)
天眼旧事了解到,特约监察员是省监察委员会按照一定程序优先选聘,以兼职方式履行监督、征询等相关职责的公信人士。
次要从在黔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中优选聘请,也可以从在黔全国政协委员和省政协委员,省内党政机关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媒体和文艺工作者,以及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中优选聘请。
特约监察员,有哪些职责、权利、义务?
特约监察员履行以下职责:
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对制定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出台严重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征询意见;
参加省监察委员会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
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
办理省监察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特约监察员享有以下权利:
了解省监察委员会和各市(州)监察委员会开展监察工作、履行监察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根据履职需要并按程序报批后,查阅、获得有关文件和材料;
参加或者列席省监察委员会组织的有关会议;
参加省监察委员会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
了解、反映省内有关行业、领域廉洁从政从业情况及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受省监察委员会委托开展工作时,享有与受托工作相关的法定权限。
特约监察员该当履行以下义务:
模范恪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廉洁自律、接受监督;
学习、掌握有关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业务;
参加省监察委员会组织的活动,恪守省监察委员会有关工作制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
履行特约监察员职责过程中,遇有利益冲突情形时自动申请回避;
未经省监察委员会同意,不得以特约监察员身份发表言论、出版著作,参加有关社会活动;
不得以特约监察员身份谋取任何私利和特权。
如何履职尽责,听听特约监察员怎样说?
会议现场,省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接受了聘书、签订了履职承诺书,韦维、汪文学、许邵庭3名特约监察员代表作了发言。
“被选聘为特约监察员我们深感任务光荣、责任严重。这次会议体现了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高度注重,体现了省监察机关盲目接受外部监督的诚意。”贵州师范学院院长、贵州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省人大代表韦维在发言中说,“作为特约监察员,我们将把履行好职责和义务作为一项光荣的事业和一项神圣的使命。心怀敬畏,倍加珍惜,一直牢记这份职责,自动发挥特约监察员的作用,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设发挥光和热”。
“这是一份崇高的荣誉,更是一份轻飘飘的责任和义务。”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九三学社贵州省委副主委、省政协委员汪文学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努力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恪守八项规定,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为人民谋幸福的使命感认真履行特约监察员的职责。
“作为一名党的旧事工作者,我见证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纪检监察工作的改革发展和每一个重要节点。”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时政旧事部主编许邵庭在发言中回顾了参与省纪委省监委旧事报道工作的感受。他说,“我们决不孤负组织的信任。今后,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严守纪律,树立良好抽象,为巩固贵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特约监察员的力量”。
来源:天眼旧事 撰文摄影: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王恬 林民 见习记者 曾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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