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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挨家排查……这件事一定做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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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那么一部分电动车车主心存侥幸

认为电动车火灾的发生和本人关系不大

甚至对相关法律法规听而不闻

近期,章贡区这位业主

违规“飞线”给电动车充电

所幸被群众集体举报

才没导致火灾

.......

7月8日下午

801社区民警在警民联系群

看见群众在群内反映某楼梯口

有人私拉电线充电且边上是燃气管道

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希望有关部门处理

民警发现后

立即与社区居委会综治专干联系

并一起到实地查看

在挨家挨户排查到某出租房时

发现该出租屋厨房墙上

挂着一根带插座的电缆线

询问中,承租人伍某说是

晚上用来充电瓶三轮车用的

并承诺夜晚睡觉前会亲身拔掉

社区民警立即对伍某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要求伍某夜间充电到集中充电桩

禁止私拉电线充电

通过教育

伍某保证今后充电一定到集中充电桩

群众反映的消防安全隐患排除后

民警把工作照片发在群内

并@回复群内反映问题的群众

群众们纷纷为民警点赞

此外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该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其中提到

在高层民用建筑

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

安全出口等地停放电动车或充电

拒不改正的个人

将处以罚款

根据规定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

运营性单位和个人

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对非运营性单位和个人

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举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零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意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备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备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下面是电动车正确充电方法

有需要的小伙伴们

珍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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