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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子”证明不了陈子昂是孙过庭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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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谱品评》考证孙过庭的生平,多处说孙过庭与陈子昂是学生,但不曾提供论据。直到《书谱评品100(21)》《陈子昂是孙过庭的学生》阐明其根据是《祭率府孙录事文》“吾子良图方兴……”之“吾子”。他解释说,“子”就是老师,“吾子”就是“我的老师,或我们的老师”。还扩展说,“孔子,孔老师;孟子,孟老师、孙子,孙老师。”他咬定“子”就是老师。我们查考“子”字,可知“子”是汉语中出现较早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普通汉字(词),其词性、词义很多。(“360百科”,引用的材料有作名词、描述、动词、副词、连词、代词、助词,词义近60种。)词的义项确实有老师。而最常用的是对男性的尊称。“吾子”在古文中使用是对方的敬爱之称。一般用于男子之间,对人的尊称。《仪礼·士冠礼》:“某有子某,将加布於其首,愿吾子之教之也。” 郑玄 注:“吾子,相亲之辞。吾,我也;子,男子之美称。”《祭文》中的“吾子”正属“相亲之辞”。其意义应该联系《墓志铭》、《祭文》全文中对孙过庭的所有称呼来调查确定。两篇文章中对孙过庭的称呼有“君”、“子”、“生(“嗟嗟孙生”),只要“子”字有“老师”的意思。陈子昂在文章中分别用“君”、“子”、“生”,使行文愈加生动,感情色彩愈加丰富。“吾子”之“子”也是第二人称,“吾”可以省去,文意不变。加一个“吾”字,称“吾子”显得愈加亲近。“子”在这里的词义是对孙过庭的尊称,而不是老师,“吾子”不应该解释为“我的老师”。再考虑《墓志铭》中使用“嵇康托孤”的典故,安慰孙过庭的亡灵,就可以说明将“吾子”解释为“我的老师”或“我们的老师”是不合适的。单单一个“吾子”证明不了陈子昂是孙过庭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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